中国菲律宾大使馆官网(大使馆相关知识分享)
王某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时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李某相撞。事故造成李某颅脑损伤,经司法鉴定构成一级伤残、完全护理依赖。公安交管部门认定,王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李某将王某及承保王某车辆的某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请求王某、某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04.5万元。一审法院根据案涉事故责任划分及保险情况,判令某保险公司赔偿李某74万余元,由王某赔偿约1000元。一审宣判后,某保险公司提起上诉。中国菲律宾大使馆官网(大使馆相关知识分享)
中国菲律宾大使馆官网(大使馆相关知识分享)“好意同乘”,即日常生活中的“搭便车”,是指驾驶人出于善意无偿地邀请或允许他人搭乘自己车辆的非营运行为。“好意同乘”作为助人为乐的善意利他行为,对于促进形成互助友爱社会风尚具有积极意义,也符合绿色低碳出行方式的要求,还有利于缓解公共交通压力,降低出行成本。本案判决依法合理认定“好意同乘”情形下车辆驾驶人的责任,既合理分配搭乘人损失,也有助于督促驾驶人切实负起责任和安全驾驶车辆。中国菲律宾大使馆官网(大使馆相关知识分享)
中国菲律宾大使馆官网(大使馆相关知识分享)最新消息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相关单位及个人需强化国家安全意识,守住保密防范底线,确保不泄露国家秘密,不损害国家安全。国家安全,人人有责。广大人民群众如发现有关可疑线索,可通过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平台(www.12339.gov.cn)、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举报受理渠道或者直接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举报。《中国菲律宾大使馆官网(大使馆相关知识分享)》